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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严查党政机关违规发津贴补贴

2013年07月12日 19:31 来源于 财新网
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等出台新规,严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超额缴存公积金、发放各种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等12种违规行为;自8月1日起实行

  【财新网】(见习记者 闻静 记者 常红晓)7月12日,监察部网站公布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明确,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对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相关责任人,除了纪律处分,还可依《公务员法》等,给予警告、记过、降职乃至开除等处分。

  该《规定》共分18条,由监察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联署,5月3日审议通过,自8月1日起实施。《规定》所称“津贴、补贴”,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还包括各种形式发放的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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