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15年来重大贪腐案公诉及审判一览

2013年07月29日 17:09 来源于 财新网
薄熙来案提起公诉,并不等于该案开庭审理;从提起公诉到一审宣判,可能历经数月

  【财新网】(见习记者 闻静)7月25日,新华网发布消息称,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当日已由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专家指出,薄熙来案提起公诉,并不等于该案开庭审理。这是因为,这两者是不同的法律程序。公诉案件提交一审法院后,法院经审核受理后,开庭审理,然后公开宣判。从提起公诉到一审宣判,可能历经数月。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高旭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