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正义网8月16日消息,今天,安徽省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厅级)赵建明因涉嫌受贿犯罪,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04万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赵建明于1997年至2012年间,利用其担任马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在马钢的业务往来、工程建设、款项拨付及人事安排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百余次非法收受和索取有关企业负责人和下属共24人的贿赂现金及物品共计人民币271万余元、港币18万元、美元1.3万元、澳元1.5万元(上述款项合计人民币304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被全部追缴。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