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政府门户网站9月10日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按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2013年工作安排,9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3〕1713号),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重点查处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高等学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以热门专业、学分制名义提高标准收费,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