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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做好《土地管理法》全面修改准备

2013年11月27日 11:33
此前,《土地管理法》修改焦点集中在第四十七条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方面,“进行全面修改”意味着将不仅仅停留在第四十七条上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eubqCEsJ](https://a.caixin.com/eubqCEsJ)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据《中国国土资源报》消息,在11月26日于广东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全面吸收近年来土地管理改革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的基础上,做好《土地管理法》全面修改准备。

  近年来,《土地管理法》修改问题一直是公众谈论的热点话题。此前,《土地管理法》修改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第四十七条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特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方面。而“进行全面修改”,则意味着《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将不仅仅停留在“第四十七条”的修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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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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