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互诉名誉权被侵犯,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与京华时报社于对簿公堂。此案11月29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夫山泉)诉称,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京华时报》和“京华网”发布系列不实报道,降低了农夫山泉的社会评价,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农夫山泉要求,判令京华时报社停止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删除相关系列报道,并且在《京华时报》和“京华网”连续30日书面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亿余元。
[财新与南方周末联合推出“财新南周通”联名卡,一键订阅、双重精彩,为用户提供更丰富、更多元的优质内容。可点此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