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12月28日,审计署向社会公布了19个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截至今年10月底,19个县共有12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查处,其中判刑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78人,通报批评17人,诫勉谈话26人;另有24名责任人员的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今年4月至5月,审计署组织派出审计局对云南省昌宁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富宁县,贵州省荔波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黎平县,陕西省横山县、洛南县、陇县、旬阳县,甘肃省古浪县、西和县、广河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靖西县,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固原市原州区、同心县等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此次审计共涉及1600多个扶贫项目,抽查财政扶贫资金1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