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如果想在北京当律师,人事档案存放地需为北京。自2010年起,这一要求成为在京当律师的必备条件之一。
由于人事档案的存放一般与户口挂钩,北京市司法局、律协的这一规定被指为地域歧视,侵犯了公民不受地域、户籍限制的平等就业权。
1月15日,来自广东、四川、天津、湖北、陕西5省的6名各校法学生,向北京市人大寄出了一份公民提案,请求取消限制外地人在京律所执业和实习的规定。
2010年,北京市司法局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先后出台了《北京市司法局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其中,申请为律师执业人员、律师申请变更执业机构、申请为实习律师,都要求提供“北京市所属人才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关系存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