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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鼓励将慈善超市交社会组织运营

2014年01月21日 13:55 来源于 财新网
对官方背景的慈善超市,可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交给有资质、有爱心、懂经营、会管理的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或企业运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租赁、并购、合建等方式参与慈善超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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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实习记者 吴剑杰 记者 蓝方)作为出售社会捐赠品支持公益项目的社会企业,慈善超市在中国已近万家。它们以往多由民政部门或街道发起并经营的。民政部表态将逐步剥离给社会企业运营。

  民政部1月20日公布《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指出,许多慈善超市定性定位模糊、募集能力弱、运行成本高、自我经营能力低,近年来问题突出。文件称,今后将在继续其公益性的基础上,坚持社会化的方向,把慈善超市建设成布局合理、功能多样、充满活力、运行规范的城乡基层公益慈善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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