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湄公河“10·5案”专案组长刘跃进 被控29年受贿1.21亿余元

文|财新 冯华妹
2025年03月27日 17:29
官方通报曾指刘跃进私自留存涉密文件,毫无纪法意识,执法犯法等
资料图:刘跃进。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落马一年后,公安部原反恐专员刘跃进受贿案在福建福州中院一审开庭。3月27日,央视新闻发布此消息。

  检方指控:1992年至2020年,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融资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21亿余元。检方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刘跃进的刑责。

  庭审中,检方出示了相关证据,刘跃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了意见,刘跃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许金玲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