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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要求对国有金融资产产权进行登记

2014年02月08日 18:39
要求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2013年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年度汇总表、分析报告以及产权登记电子数据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金融司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hacFJZku](https://a.caixin.com/hacFJZku)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发通知要求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进行登记。要求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2013年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年度汇总表、分析报告以及产权登记电子数据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金融司。

  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应加强对下属企业的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在应办产权登记事项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申请材料报送财政部金融司,避免在年度产权登记监督检查时出现集中补办产权占有、变动、注销登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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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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