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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兼并重组土地转让加快办理

2014年03月25日 16:40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务院发文为企业兼并重组松绑,提出企业因兼并重组退出土地可获土地补偿费,用于安置职工、偿还债务等
2012年03月21日,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新城区大片整理后的土地,远处是建成的安置小区。CFP

  【财新网】(记者 周天)近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国企、垄断行业可引入民营资本;同时,改革审批制度,取消部分事前审核,强化事后问责。

  在土地政策上,《意见》提出,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有偿收回企业因兼并重组而退出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可用于企业安置职工、偿还债务等支出。

  因城市规划需要搬迁的工业项目,市县国土部门可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以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安排工业用地。兼并重组涉及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国土、住建部门要加快办理用地和规划手续。

责任编辑:林韵诗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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