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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纪委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

2014年04月08日 18:44
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姜灵灵、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前兴村党支部书记关俊峰、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查干哈达村村民小组组长裴国清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PVsaQrXr](https://a.caixin.com/PVsaQrXr)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据新华社消息,8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具体规定精神的案件。

  通报显示,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姜灵灵对职工请销假疏于管理,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前兴村党支部书记关俊峰违规举办开业庆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将收受的18600元礼金全部退还;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查干哈达村村民小组组长裴国清违规操办儿子婚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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