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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写进最高检报告的强奸案:申诉33年后改判无罪

文|财新 冯华妹
2025年03月14日 09:04
江西景德镇两男子因1990年一桩强奸案被判刑。申诉30余年,历经三轮再审,在最高检抗诉后他们终于恢复清白
2024年12月25日,江西高院再审宣判胡华勇(右三)、廖夏平(右二)无罪。胡、廖二人与辩护律师在法院前留影。图:受访者供图

  【财新网】“胡某、廖某因强奸罪被判刑而一直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原判确有错误,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改判两人无罪。”3月11日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披露了这样一起案件。

  最高检报告在附件部分进一步介绍该案:胡某、廖某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人多次上诉、申诉,但均被驳回。2019年3月,胡某、廖某向最高检提出申诉。最高检受理后,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基础上,开展调查核实,发现在案证据无法证明二人实施犯罪。2022年1月,最高检审查认为原判确有错误,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年7月,最高法院指令江西省高级法院再审。2024年12月,法院再审改判二人无罪。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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