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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修订案通过 公益诉讼有限放开

2014年04月24日 18:05 来源于 财新网
以公益诉讼条款为例,此次《环保法》修订过程,就显示出了立法者对民间组织的极端不信任,司法软弱的现实,可能还是会使得环境侵害维权与救济障碍重重

  【财新网】(见习记者 欧阳艳琴)经历了四次审议的《环保法》修订草案,4月2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被表决通过。这是1989年年开始施行的《环保法》的首次修订。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污染联防、排污许可、生态补偿、战略环评、生态红线等,写入修订后的《环保法》。备受关注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被规定为“在设区市以上的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保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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