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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州日报社长戴玉庆涉嫌受贿案继续开庭

2014年06月20日 15:49 来源于 财新网
此前戴玉庆夫妇先后实名举报王晓玲亲属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此次开庭前夕,广州市检察院出具“情况说明”,称没有证据显示相关股东和王晓玲是亲属关系,且中国证监会没有认定内幕交易成立。辩护律师提出质疑:为何侦查机关可以代替广东省纪委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布调查内容?
资料图: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 明剑/CFP

  【财新网】(记者 贺信 王婧)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19日再次开庭审理原广州日报社社长戴玉庆被控受贿案。此案于3月28日首次开庭,因戴玉庆在庭审中突发身体不适休庭两月有余。

  此案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下称“广州市检”)负责侦查,司法管辖调整后,案件交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下称“东莞市检”)审查起诉。

  此次开庭前夕,即6月16日,广州市检向东莞市检察发来《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称:广东省纪委调查后形成结论,戴玉庆对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的检举内容不属实。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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