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南沙条例草案二审后删去税收优惠政策

2014年06月21日 08:40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央强调税收法定,地方政府新设财税优惠政策开始有所顾忌;南沙新区条例二审修改稿要求每年公布土地收益情况,意在做实监督

  【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虹岑)中央强调税收法定,地方政府新设财税优惠政策开始有所顾忌。《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草案)》(下称“草案”)二审之后,删除有关税收优惠的规定,即是一例。

  广州南沙新区于2012年9月获批成为国家级新区。南沙条例作为地方立法,其草案于2013年9月首次提交审议。草案于2014年6月19日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

  中国各地政府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是一大法宝。如前述草案原稿所提,针对符合规定的产业、行业,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路炳阳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