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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依法对蒋洁敏、李东生、王永春立案侦查

2014年07月14日 16:33 来源于 财新网
国资委原主任、党委原副书记蒋洁敏,公安部党委原副书记、原副部长李东生,中石油原副总经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王永春被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资料图:蒋洁敏、李东生、王永春(从左至右)。

  据最高检官方微博7月14日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原副书记蒋洁敏,公安部党委原副书记、原副部长李东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王永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附:蒋洁敏简历:

  1955年10月生,山东阳信人。高级经济师。

  1993年3月任胜利石油管理局副局长

  1994年6月任青海石油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1994年11月任青海石油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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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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