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改革将启 农民当股东

2014年09月30日 08:05 来源于 财新网
探索让农民以股份形式持有集体资产,成为集体的“股东”,使集体资产不再“人人所有、人人无份”,从而被村镇等干部掌控;试点态度审慎,各项工作要求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财新网】(记者 汪苏)“小官巨腐”触目惊心的今天,深化集体产权改革,已成共识。据财新记者了解,中央有意在全国范围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让农民变为集体的“股东”。改革亦将秉承试点先行原则。

  9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已审议《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将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集体资产包括土地、林权等资源性资产、物业厂房等经营性资产,以及办公楼道路等非经营性资产。在全国多数地方,除农地、宅基地、林权,其余资产尚未量化确权。广泛地存在资产不清、产权不清等问题。其中即包括此轮土改中有望先行合法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未来资本化收益看涨。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邵超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