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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区原副区长董乃军受贿案开庭

2014年12月10日 08:44
重庆永川区原副区长董乃军接受20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58次非法收受财物312万余元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1Fr7pZ5v](https://a.caixin.com/1Fr7pZ5v)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据华龙网12月9日消息,重庆永川区原副区长董乃军接受20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58次非法收受财物312万余元。今日,他因涉嫌受贿,站上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3年,董乃军在担任重庆市蔡家组团管理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北碚区建设委员会主任、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重庆嘉皇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印其等20人的请托,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获得工程款、建筑工程设计方案通过审查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58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2.65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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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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