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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为权力设限 限购限贷不能再任性

2014年12月28日 10:25
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其中,草案中的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引发各界关注

  据新华社消息,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为权力设限 防止部门和地方利益法律化

  限行限购,地方政府不能再“任性”

  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其中,草案中的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引发各界关注。这意味着,一些限行、限购、限贷等地方限制性行政手段,今后将不能再“任性”;而且一旦有些地方规章实施满两年,接下来要么依法成为地方性法规,要么就得及时废止。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后将汇总草案二审过程中的意见,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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