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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2·05”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2015年06月11日 16:28
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惠州市惠东县“2·05”火灾是儿童放火所致,属于刑事案件;暴露了批发城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火灾应急处置不当、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据新华社6月11日消息,记者11日从广东省惠州市政府获悉,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核、广东省安委办同意,惠州市人民政府日前批复了惠东县“2·05”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此次事故有18人被处理。

  该报告表示,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惠州市惠东县“2·05”火灾是儿童放火所致,属于刑事案件;暴露了批发城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火灾应急处置不当、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事故共有18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惠东县颐东义乌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杨炜恒等5人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2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惠东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孟宏兵等9人受到包括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在内的党纪、政纪处分;惠东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方少宏等2人被诫勉谈话。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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