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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规:涉案财物脱离办案部门保管

2015年08月16日 10:09 来源于 财新网
涉案财物管理将实现办案部门和保管部门相分离;确与案无关财物三日内返还,新增涉案财物及时返还和先行处置程序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 实习记者 宋宝灵)公安机关界定、保管和处理涉案财物时,如何规范司法程序?公权力对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时,如何尽可能减少公民财产损失、保障个人财产权利?近日,公安部对2010年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修订,要求严格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等程序,新规将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今年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就曾明确提出建立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相互制约制度。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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