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网站9月18日通报,成都铁路局原副局长兼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西成铁路客运专线四川有限公司、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兼总经理陈凌(正局级)涉嫌受贿、单位受贿犯罪一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侦查终结,日前已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陈凌,听取了辩护人意见。上海铁路运输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凌在担任成都铁路局副局长,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西成铁路客运专线四川有限公司、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在担任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授意公司以单位名义索取相关建设、设计单位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