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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冯亚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6年01月04日 10:22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冯亚军利用其担任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南京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副主任、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南京市建邺区委书记、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等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委原常委、建邺区委原书记冯亚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已由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冯亚军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冯亚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冯亚军利用其担任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南京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副主任、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南京市建邺区委书记、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等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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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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