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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太力甫·吾布力任新疆高院院长

2016年01月21日 17:00
在近日闭幕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木太力甫·吾布力当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随后,木太力甫·吾布力向宪法宣誓
资料图:木太力甫·吾布力。 图自天山网

  据法制日报消息,在近日闭幕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木太力甫·吾布力当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随后,木太力甫·吾布力向宪法宣誓。

  据了解,生于1958年7月的木太力甫·吾布力,曾任疏勒县委副书记,伽师县委副书记、县长,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喀什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等职。2015年3月至4月,任新疆高院党组副书记。2015年4月起,任新疆高院党组副书记、代理院长。他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法制日报记者 潘从武)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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