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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6年04月13日 18:22
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政府投资条例、快递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等

  据中国政府网4月13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并就做好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提出意见。详细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办发〔201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政府立法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提供法制保障。遵循这一指导思想,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现就做好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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