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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救援队入紧急灾区须先提申请 获准后可进

2016年05月07日 10:55 来源于 财新网
民政部正在探索官民协同参与救灾的协调机制。今后民间救援队欲进入尚在紧急救援阶段的灾区,均须先提申请,以利整合协调,减少力量浪费和抵销。官方期待社会救灾力量能更多投入常态防灾和灾后重建阶段;民间组织则呼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保持合作框架的弹性
自2008年汶川地震起,民间组织自发参与救灾呈现“井喷”态势,在许多境内外灾难救援现场,都能看到民间救援组织的身影。 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罗瑞垚)自2008年汶川地震起,民间组织自发参与救灾呈现“井喷”态势,在许多境内外灾难救援现场,都能看到民间救援组织的身影。

  但在民间救援力量受到广泛关注的同时,也有意见反思,救灾应该由谁主导?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在灾害现场应如何协调?社会力量如何能为救灾“出力不添乱”?为了更好地运用、培育民间救灾力量,民政部正在探索一条与民间组织建立协调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道路。

  5月5日,民政部救灾司、国家减灾中心,以及多家民间基金会和救援队参加了“协同·2016”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桌面推演活动。该活动是民政部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一次演练。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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