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学者解读《问责条例》 全面从严治党进入问责阶段

记者 周淇隽
2016年07月19日 13:04
专家认为,仅靠问责解决不了权力结构和用人体制不严密的问题,问责成功要靠改革

  【财新网】(记者 周淇隽)备受关注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下称《问责条例》)近日揭开面纱。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问责条例》;7月17日,新华社发布了《问责条例》全文。7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人民日报》发文谈《问责条例》时再次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问责条例》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由动员阶段进入问责阶段。”制度反腐专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告诉财新记者,《问责条例》最重要的进步,就是“看到了管党治党不严问题的严重性。”他指出问题所在,“动员三年多,动员千遍,上面早已是九级风浪,但下面一些地方和单位有的还是纹丝不动。”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