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孔晓琦 实习记者 邓瑞璇)8月22日,河北定州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职务侵占等七项罪名判处河北定州市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孟玲芬当庭表示不服,决定上诉。
“最牛村主任”带人殴打记者
孟玲芬,女,今年49岁(生于1967年),曾任河北定州市泉邱二村村主任。
判决书显示,2015年7月25日,孟玲芬以本村村民孟凡英未交土地承包费为由,租赁铲车到孟凡英位的承包地内,铲毁94棵法桐、100平方米的玉簪花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