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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案回顾:特稿|黄兴国被起诉 权钱利益圈从浙到津

2017年07月21日 07:48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报道精选】政商大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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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在台州、浙江省政府、宁波和天津任职时的职权,为他人在取得项目用地、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受贿。近年来查处的天津一系列违法违纪问题中,“圈子文化”问题尤为突出
资料图:黄兴国。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 吴红毓然 单玉晓 崔先康)消失近一年后,63岁的黄兴国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长黄兴国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检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兴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黄兴国,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兴国利用担任中共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副省长、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代理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项目用地、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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