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据黑龙江日报消息,党的十八大以来,黑龙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反映强烈的“小官大贪”案件一查到底,回应群众关切,形成高压震慑,净化政治生态。省纪委日前通报了5起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件。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福祥案。
于福祥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把曙光村当作自己的“自留地”和“独立王国”,目无法纪、大肆贪占公款,腐化堕落、极度奢靡,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经查,2011年至2012年,涉嫌挪用公款8520万元,至今仍有4700万元未归还;2011年,将征地补偿款1080万元以“农民新居”建设资金名义从乡农经中心借出,实际用于其个人开办的公司支出;2010年至2016年,以个人名义从农经中心借款7850万元;2011年,以“白条”支出挪用征地补偿款2000万元,致使征地工作至今无法进行。于福祥属于典型的“村霸”,横行乡里、欺压群众,2010年7月,纠集社会闲散人员20余人,将市农电局4名工人砍伤。被审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并恐吓威胁执纪审查人员。2017年6月,于福祥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