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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原副省长虞海燕受审 18年间敛财6500万

2018年05月24日 17:18 来源于 财新网
检方指控,1998年至2016年,虞海燕直接或通过其妻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563万余元;虞海燕当庭认罪、悔罪
2018年5月2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甘肃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虞海燕受贿一案。图/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落马一年四个月后,甘肃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虞海燕站上被告席。检察机关指控其在18年间受贿逾6500万元,虞海燕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新华社消息,5月2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虞海燕受贿一案。

  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1998年至2016年,被告人虞海燕利用担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厂长、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甘肃省政府国资委主任、甘肃省政府副省长、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子李岩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63万余元。

责任编辑: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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