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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十余载宣告无罪 直击物美创始人张文中案再审

2018年05月31日 10:48 来源于 财新网
最高法院再审认为,张文中及张伟春、物美集团不构成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罪,应予纠正;国家赔偿、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的返还将启动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截图自最高人民法院微博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等来迟到十余年的正义。2018年5月31日上午10时,最高法院公开宣判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案。该院党组成员、二级大法官孙华璞敲下法槌,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同案被告单位物美集团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张文中、张伟春等被告知有权申请国家赔偿。至此,这起饱受争议的中国民营企业家产权错案,盖棺定论。

责任编辑: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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