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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新规征求意见结束 学界呼吁勿仓促出台

2018年09月03日 12:0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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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引发争议,学者指其立法根据不足、法律框架不清,具体条文亦有诸多问题
9月3日,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向财新记者表示,对征集到的意见正在做进一步研究论证,并听取专家意见,还需要继续完善。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榕潇 记者 苑苏文)颇受争议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于9月1日结束。9月3日,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向财新记者表示,对征集到的意见正在做进一步研究论证,并听取专家意见,还需要继续完善。

  征求意见稿由民政部组织起草,包括总则,设立、变更和注销,组织机构,活动准则,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章。其合并了现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按照起草思路,新规正式施行后,前述三大条例将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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