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榕潇 记者 苑苏文)颇受争议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于9月1日结束。9月3日,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向财新记者表示,对征集到的意见正在做进一步研究论证,并听取专家意见,还需要继续完善。
征求意见稿由民政部组织起草,包括总则,设立、变更和注销,组织机构,活动准则,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章。其合并了现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按照起草思路,新规正式施行后,前述三大条例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