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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尘肺谜案续:国家赔偿三名矿工各一万 工伤赔偿无期

2019年04月19日 14:2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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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金仅是漫长维权之路的开端,由于未撤销刑事案件,多名矿工的工伤认定赔偿依然艰难
被控以“尘肺病诈骗社保金”罪名近三年后,矿工们拿到国家赔偿金。图/采访对象提供

  【财新网】(记者 丁捷 马丹萌 实习记者 赵今朝)贵州尘肺病案已经有了最新进展。在被控以“尘肺病诈骗社保金”罪名近三年后,4月18日,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枧坝镇福来煤矿的3名矿工分别获得1万余元的国家赔偿金。其中,2名矿工王正富、任云庆均表示,自己此前曾遭警方殴打和逼供;矿工任云凯于2018年5月病故,临死之际坚称自己冤枉。

  根据绥阳县公安局出具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国家赔偿金由精神抚慰金和人身自由赔偿金构成。其中,矿工王正富、任云庆被限制人身自由31天,获赔精神抚慰金2000元和人身自由赔偿金8919.94元,共计10919.94元;已故矿工任云凯生前被限制人身自由30天,其家属获得精神抚慰金2000元、人身自由赔偿金8632.20元,共计10632.20元。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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