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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忤逆不孝” 甘肃东乡规定基层群众组织可代为起诉

2019年08月28日 16:3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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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类行为被规定为“忤逆不孝”,称将建立不孝行为“黑名单”制度并纳入个人信用惩戒范围,作为反面典型公开曝光,不得享受信贷、教育、就业、产业奖补等政策
2018年10月2日,湖南永州,一名老人走过房子。继陕西旬阳之后,地方党政机关再度出手打击“忤逆不孝”。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向思琦 记者 崔先康)继陕西旬阳之后,地方党政机关再度出手打击“忤逆不孝”。近日,中共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政法委发布通告称,对“子女居住在新房、楼房等安全住房中,任其父母及家中老人居住在旧房、危房中,致使老人日常生活出现困难等”等10类忤逆不孝的行为,按照具体情节轻重,由公检法机关等上门进行法治教育、警示训诫,对情节较为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子女,老人没有能力起诉的,村委会、居委会可代为起诉。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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