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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刷在押者微信钱款 专案组警察获刑3年3个月

2021年09月15日 19:4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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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警察陈龙系宜春市涉黑案专案组成员,其通过手机微信盗窃在押者钱款9万余元,其中3万余元已支出;一审认定其犯盗窃罪并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2021年9月15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某(奉新县公安局原民警)盗窃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图/丰城法院

  【财新网】(记者 葛杏航)江西人罗细妹卷入一起涉黑案被捕后,其手机在扣押期间数万元“不翼而飞”,此后证实系被办案警察盗刷。9月15日上午,江西省丰城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江西奉新县公安局原警察陈龙因盗窃罪获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庭审中,公诉方、被告人及被害人三方对罪名定性产生争议。是盗窃罪,贪污罪,还是挪用公款罪?三方各执一词。法院一审认为,陈龙犯罪行为的定性,关键在于陈龙控制、占有涉案金额是否为公款。

专案组成员盗刷嫌疑人钱款上万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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