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9月3日深夜,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39.SH ,下称“四川路桥”)董事会公告称,四川路桥于2023年9月3日从该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良春及副总经理张建明的家属获悉,陈良春、张建明在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中,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9月4日上午,四川路桥开盘不久即跌停,至下午收盘时报收7.99元/股,大跌10.02%。
【财新网】9月3日深夜,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39.SH ,下称“四川路桥”)董事会公告称,四川路桥于2023年9月3日从该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良春及副总经理张建明的家属获悉,陈良春、张建明在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中,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9月4日上午,四川路桥开盘不久即跌停,至下午收盘时报收7.99元/股,大跌10.02%。
瞒报顶峰作案,不知道咋想的?再者这大事瞒得住吗?前期我啥新闻都没看到……真是狠啊!
简直就是丧尽天良
一而再再而三,反反复复何时了?
没有官员对此负责?
部门给企业通知到了让你撤离你不撤离,并且是出现伤亡失联后企业没有第一时间报给有关部门,而有关部门获得消息后逐级上报了,那就没有责任,该负责的企业相关人员。否则官员才需要负责。
有多少没有发现的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