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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环境资源领域的犯罪打击工作、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报告。其中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均呼吁加快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最高检察院表示,现行法已难以满足检察公益诉讼特殊程序需求。
中国立法确立公益诉讼制度是在2012年,当时修改《民事诉讼法》新增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至2017年《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新增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原告主体,并明确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诉讼领域。
公益诉讼一直以来在诉讼主体资格、适用范围、程序等方面语焉不详,且没有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导致在实践中发挥的积极效果不明显。此次最高法意欲启动立法有利于法治进程更进一步,值得期待。
为什么之前不搞个《检察刑事诉讼法》《检察民事诉讼法》,诉讼也要搞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