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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醉驾入刑至今12个年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中国社会共识。在醉驾入刑的大前提未变的情况下,2023年12月18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下称《意见》),核心内容是宽严相济,调整醉驾入罪的具体标准,不再“一刀切”式规定醉驾者一律判刑,而是给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小的醉驾行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意见》共30条,分为总体要求、立案与侦查、刑事追究、快速办理、综合治理以及附则六部分,意在解决各地醉驾案件执法司法标准不够统一、处理不够均衡问题,统一行政处罚、刑事立案、起诉、量刑等标准。参与《意见》起草的相关人士表示,《意见》历时十个月制定,目的并非是对醉驾入刑的一味“松动”,而是尽量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的严,该宽的宽,即便有的醉驾行为不构成犯罪,行为人面临的行政处罚也依然是严厉的,“只是给轻微醉驾者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喝酒开车这种事情还要给弹性呀?出了事情毁的是两个家庭甚至更多!这是应当严管不松口才对!
谦抑性,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只有当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确实无法用其他适当方法替代时,才能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
说穿了就是增加弹性,方便的是谁咱就不说穿了……
出台这类规定,应该统计这些"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在以往所有醉驾入刑中的比例并公示,这样才有公信力
不过显著轻微的情节不认为是犯罪还是很有必要的,不能说人家停个车,挪个车就能危害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更别提以前还有钓鱼的。
网络代驾应该很成熟了吧,大城市也有丰富的夜间公共交通系统,醉驾真的那么难以避免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难道非要等到酿成大祸才从重从严吗?对醉驾者,尤其是故意醉驾者,相信也是大多数醉驾者的仁慈就是受害者和潜在受害者的威胁。
是不是打击酒业了
两高”两部明确,属于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等五种情形,且不具有从重处理的情况,可认为情节显著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醉驾已成为第一大罪名,每年数十万人被贴上犯罪标签
关键还是在执行
宽严相济:)对谁宽对谁严,自己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