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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罪门槛提高 五种情节属显著轻微可不究刑责

文|财新 单玉晓
2023年12月19日 11:31
“两高”两部明确,属于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等五种情形,且不具有从重处理的情况,可认为情节显著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醉驾已成为第一大罪名,每年数十万人被贴上犯罪标签
辽宁阜新,民警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对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醉驾入刑至今12个年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中国社会共识。在醉驾入刑的大前提未变的情况下,2023年12月18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下称《意见》),核心内容是宽严相济,调整醉驾入罪的具体标准,不再“一刀切”式规定醉驾者一律判刑,而是给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小的醉驾行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意见》共30条,分为总体要求、立案与侦查、刑事追究、快速办理、综合治理以及附则六部分,意在解决各地醉驾案件执法司法标准不够统一、处理不够均衡问题,统一行政处罚、刑事立案、起诉、量刑等标准。参与《意见》起草的相关人士表示,《意见》历时十个月制定,目的并非是对醉驾入刑的一味“松动”,而是尽量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的严,该宽的宽,即便有的醉驾行为不构成犯罪,行为人面临的行政处罚也依然是严厉的,“只是给轻微醉驾者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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