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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在作出再审决定三个月后,2023年12月25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对黄德义等18人寻衅滋事再审一案进行宣判,维持对黄德义、何树春的定罪量刑;对黄嵩等5人免予刑事处罚;宣告黄永等11人无罪。
此前财新报道,洮南市振林村村民未经批准在洮儿河上自行架桥,当事人黄德义等18人因私自建桥并收取过桥费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并判刑。在启动刑事程序以前,因未经批准实施建桥,洮南市水利部门多次对黄德义进行过行政处罚。
这桥既然建了,由政府接管收费不好吗?干嘛毁了它?毁桥不是资源的浪费?政府收的过桥费达到建桥成本返还建桥者,然后免费通行。岂不利国利民?用寻衅滋事治罪建桥人,损害的是法律的严肃性。
那桥安全要求多半不达标
24h收费,能说明一点性质所在
寻衅滋事是个什么鬼?
自古修桥补路无尸骸。。。
来龙去脉真魔幻
浮桥罗生门
基层懒政
迫于压力捣糨糊。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
为什么是罪你就看这一句就好了“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公然挑战”。你不认罚还了得,人人都讲法律我们还管不管得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