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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浮桥案终曲:黄德义等2人维持原判,5人免刑11人无罪

文|财新 冯华妹
2023年12月25日 20:30
白城中院认为,原判对主犯黄德义和参与程度较深的何树春定罪量刑适当,应予维持;黄嵩等5人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于刑事处罚;黄永等11人情节显著轻微,宣告无罪
2018年,黄德义的浮桥被拆除。图:洮南市水利局

  【财新网】在作出再审决定三个月后,2023年12月25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对黄德义等18人寻衅滋事再审一案进行宣判,维持对黄德义、何树春的定罪量刑;对黄嵩等5人免予刑事处罚;宣告黄永等11人无罪。

  此前财新报道,洮南市振林村村民未经批准在洮儿河上自行架桥,当事人黄德义等18人因私自建桥并收取过桥费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并判刑。在启动刑事程序以前,因未经批准实施建桥,洮南市水利部门多次对黄德义进行过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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