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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受贿6949万余元 河北高官宋太平一审领刑14年

文|财新 葛杏航
2024年02月26日 17:32
2024年已有七名落马高官一审获刑
2024年2月26日,山西运城中院一审宣判河北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太平受贿案,对宋太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图:央视新闻

  【财新网】开庭审理一年五个月后,河北高官宋太平案一审落槌。2024年2月26日,山西运城中院一审宣判河北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太平受贿案,对宋太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对查扣在案的宋太平受贿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至此,宋太平成为2024年第七名领刑高官。此前六人分别是:谢计来、胡毅峰、张永泽、何兴祥、王铭晖、田惠宇。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宋太平利用担任河北人事厅长、保定市委书记、河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2003年3月至2021年3月,宋太平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49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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