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建立涵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全体员工等不同主体,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重点领域的合规制度,促进企业内部治理全方位优化。202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高级法院副院长李生龙在《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合规建设的提案》中提出了上述建议。
李生龙向财新表示,法院在审理涉企业刑事案件中发现,民营企业因管理不规范引发违法犯罪现象较为突出,由此导致企业经营停滞、相关负责人被羁押、企业信誉受损等负面后果,制约民营经济发展行稳致远。在严厉打击企业犯罪的前提下,挽救经济状况和发展前景良好、因合规问题偶然走上犯罪道路的企业,既是惩治刑事犯罪发生后的补救措施,也是落实严管与厚爱政策导向,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