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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安徽一名智障男子因怀揣一张在逃人员的身份证,在广东被抓捕归案并服刑九年,其家人为其连续申诉八年,终于迎来再审。2024年4月9日,“李四强抢劫案”在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法院再审开庭。财新获悉,出庭检察官意见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认定李四强无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审判。
本次庭审出庭人员包括检察官两人、律师两人、法院法官三人,此外还有书记员和旁听人员,李四强家人并未到场。财新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广东省公安厅成立的调查组对该案同案犯进行了走访调查,同案犯均表示李四强没参与案件,不认识李四强。
现实版拍案惊奇,可悲可叹
司法拿人命和自由开玩笑,随意处置,真是荒唐黑暗
荒唐
公安敢捕,检察院敢诉,法院敢判,都把法律当智障
不止原审法院敢判,到后来真凶落网,法院仍然敢判! 尽管我没看到原始卷宗,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卷宗里面必然有李四强“认罪”的口供。至于为什么会认罪,那肯定是办案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结果。 以小见大,折射出一个老生常谈的什么问题?那就是我国的刑事案件,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卷宗、而是口供!这是刑讯逼供、冤案频发的重要原因! 民事案件尚且需要证人到庭,但刑事案件却不需要!何其荒唐!
够黑
当时公安抓人和拘留,依据是什么呢?流程和办理是否正确?
难解此事这么怪诞,痛心含冤者伸冤太晚,也惊恐发现自己还在人间,什么时候石头砸到的是我的脑袋,周边可有人为我发声?司法啊,这可是最公正的司法啊!
真荒唐
简直是视法律如儿戏,不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