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被公诉五个多月后,曾任唐山市委书记的河北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雪峰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在山西太原中院一审开庭。5月31日,山西太原中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此消息。
检方指控:1999年至2022年,王雪峰利用担任河北纪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河北监察厅长,唐山市委书记,河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经委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安排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407万余元;其间,王雪峰退休后利用其原担任河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1万余元。检方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王雪峰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