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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称“指居”)期间被刑讯逼供线索,遂排除指居期间所作有罪供述,并要求公安机关更换侦查人员,重新开展相关侦查取证工作。近日,最高检察院发布聚焦刑事立案监督及侦查活动监督的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披露上述情况。
最高检介绍,对本案中发现的刑讯逼供犯罪线索,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提起公诉,两名侦查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财新了解到,2023年1月,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法院一审认定,该案中两名警察张涛和钱军因为实施限制饮食、限制睡眠且分段睡眠的变相肉刑,导致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后遗植物生存状态,重伤一级、人体损伤一级残疾,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涛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钱军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张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3年4月,泰州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应该成为指居改革的标志事件,不能一判了之
为什么极越ceo不能享受到这种待遇?
警察的权力需要制衡,不被制衡的权力就会被滥用,这是正常人都懂的逻辑,为什么执行起来就走样了?
最高检介绍,对于该案中发现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经泰州高新区检察院上报,江苏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开展了深入调研总结,于2021年7月联合制定了《关于适用制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宣布制定监视居住决定的24小时内向检察机关抄送相关文书材料;检察机关应及时对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加强对制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检察监督;同时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应当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等,规范适用有关措施。
居然会判刑
会不会跟上级或者是相关考核的要求而重压下的结果呢?
知法犯法是不是应该罪加一等
看起来不是
和《我是刑警》唱反调。
所以要拍电视剧给你看呀
关于检方指控的限制饮食和睡眠行为,相关标准是多年来公安机关办理指居案件所形成的“共识”,且是对所有犯罪嫌疑人的统一标准,并未针对夏某某。
本案主要讲是警察办案的合理范围,那纪委办案能不能有个合理范围?职务犯罪的人员能不能吃饱和睡眠时间在5个小时以上?如果纪委人员办案不合法,谁去监督他们?
极为更加无法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