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称“指居”)期间被刑讯逼供线索,遂排除指居期间所作有罪供述,并要求公安机关更换侦查人员,重新开展相关侦查取证工作。近日,最高检察院发布聚焦刑事立案监督及侦查活动监督的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披露上述情况。
最高检介绍,对本案中发现的刑讯逼供犯罪线索,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提起公诉,两名侦查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财新了解到,2023年1月,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法院一审认定,该案中两名警察张涛和钱军因为实施限制饮食、限制睡眠且分段睡眠的变相肉刑,导致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后遗植物生存状态,重伤一级、人体损伤一级残疾,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涛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钱军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张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3年4月,泰州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